院内各单位:
2023年教师岗辅导员岗位申报工作已启动,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进行申报。
一、教师岗辅导员岗位申报条件
根据《开云app在线下载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》(鄂经法〔2013〕33号)等文件精神,专职辅导员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提出选择教师岗辅导员申请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团结协作,爱护学生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身体健康。
2.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。
3.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。
4.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5.截至2023年9月30日,入职我院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年。
二、教师岗辅导员考核与管理
1.聘任在教师岗位的专职辅导员除完成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外,还需履行相应职务教师岗辅导员的教学、科研及其他工作职责,并达到考核要求。
2.纳入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的专职辅导员,按照学院教师岗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(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及教授)的评审。未申报教师岗位的辅导员及申报教师岗位但未通过审批的辅导员,均纳入管理岗位辅导员管理,适用职员职级制晋升管理办法。
3.辅导员岗位一经选择后不得随意变更。
三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个人申报及系部审核
个人填写《开云app在线下载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,表格一式二份,用A4纸打印,并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、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,申报材料由各系部统一审核汇总后于11月8日前交人力资源部。
(二)资格审核及试讲
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征集学生工作部意见,对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试讲,试讲合格的人员名单,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。
联系人:孙老师 联系电话:81290811
人力资源部
2023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