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情感,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,坚定跟党走、建功新时代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七届“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时间
2023年4月
二、活动主题
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
三、参评条件
1.开云app在线下载全体在籍学生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,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3.评选分为爱国修德、勤学求真、创新创业、社区实践、奋力力行5个类别,其中社区实践和奋力力行要求申报者参加社区报到、社会实践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(附相关证明材料)。
4.往届自强之星获奖者不可重复参评;
四、评选安排
参评者由各系推选或自主报名形式参加,经系部审核、系部公示、学院综合评比评审、学院公示后产生最终结果。
1.4月20日之前,各系按相应人数标准推荐候选人(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),并提交附件2《申报表》(纸质档)、附件3《评分表》(纸质档)、附件4《汇总表》(电子档)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2.4月24日前,学院将通过材料审核、现场展示等方式开展评选。
3.4月28日前完成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候选人名单公示。
4.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获奖学生事迹(成果)展示时间及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。
五、奖项设置
奖项 | 人数 | 奖学金金额(每人) |
自强之星标兵 | 2人 | 2000元 |
自强之星 | 3人 | 1000元 |
自强之星提名 | 5人 | 500元 |
附件:附件1 第七届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评选活动细则.docx
学生工作部
2023年4月14日